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786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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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冷水滩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投’带产业、带产值、带资本、带资源”,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冷水滩区重点行业领域集聚,配合冷水滩区“一主一特”及其他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冷水滩区拟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现根据《冷水滩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场化、专业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一、遴选方式
通过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二、基金名称、类型、总规模
基金名称:冷水滩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
基金总规模:5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决策
为发挥产业投资基金政策导向,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冷水滩区常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冷水滩区分管园区及商务的常委和副区长担任,其他委员包括冷水滩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科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冷水滩片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投资计划,或适时调整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等。
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制定和程序履行。
四、投资模式
投资模式直投+子基金。两种投资方式不设比例限制。以子基金进行投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对单个子基金认缴出资金额占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投资于单一项目的专项子基金,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子基金投资于冷水滩区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中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2倍。
五、管理费
基金按照投资本金为基数计提管理费,投资期管理费每年不超过2%,退出期管理费每年不超过1.5%,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开展合作单位尽职调查、专家评审、投资管理、股权退出、日常运营等业务支出与薪酬支出。若子基金同时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则子基金不再重复支付管理费用。
六、存续期限
产业基金存续期9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2年。
七、投资方向与范围
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智能家居家电、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方向且具备发展潜力的产业。
八、遴选条件
1.合格运营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并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缴资本不低于壹仟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社会资金募集能力。
2.专业管理团队。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至少要有3名以上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融资经验专业人员,团队主要成员应无受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专职管理本基金管理人团队应当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熟悉冷水滩区发展战略、规划及经济发展状况。
(2)熟悉冷水滩区产业发展状况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
(3)能研究、分析梳理出冷水滩产业发展需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和建群、拓群、补群、强群的重点领域。
(4)具备丰富的一级市场投资实战经验。
(5)拥有区、县级以上政府平台参与出资的基金管理实操经验。
(6)专职管理本基金的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应至少参与过1次以上(含)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运作实践。
(7)基金管理人项目储备库中与冷水滩区重点产业相关项目资源丰富,且须尽职配合冷水滩区开展全过程服务指导落地和产业发展基金招商。
4.完善管理机制。基金管理人团队应具备严格规范、高效高能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具有成熟的项目遴选机制和独立的内部决策机制,以及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投资档案体系,能够尽职为冷水滩区提供专业化基金招商对策建议和风险管控方案,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5.募集资金。基金管理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00%,且须在子基金层面募集社会资本方(包括但不限于上级引导基金的资金和市场化资金),综合类子基金不得低于子基金实缴总额的50%,专项子基金不受此限制。
6.其它被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划所明确限制的情况。
九、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根据《冷水滩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通过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在2024年9月15日18:00时前,向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联系方式见下文)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上述材料应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邮寄或现场递交,现场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湖塘东路与永州大道交汇处东北角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
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stgkj@163.com】,标题名称为“***基金公司名称”。
截止申报时间:2024年9月15日18:00时截止,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振兴
联系电话:17775953288(经本人同意授权公开)
3.审核资格。根据遴选要求,由冷水滩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授权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对申报人所提供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要求的申报人。
4.专家评审。基金管理人的遴选需经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聘请。评审专家须签定廉洁和保密承诺书。评审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根据招募评分细则进行标准评分,第二部分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总得分第一的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
申报人不足三家的,经专家评审后认定申报人符合本方案遴选条件的,得分高者也可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
5.集中审议。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基本情况及评分情况介绍,审议并投票确定基金管理人推荐人选。
6.社会公示及入选确定。在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人选,由冷水滩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出资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7.终止申报或合作资格。若在遴选基金管理人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有权取消基金管理人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合作资格:
(1)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
(2)基金管理人违反《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未按约定程序和时间完成设立手续的;
(4)出现非法募集情形;
(5)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6)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未按规定主动上报且及时止损、管控风险的;
(7)合作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8)其他约定的事项。
十、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资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冷水滩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有。
冷水滩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