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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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三)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预警公告、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六)公共财政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信息和其他资金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七)行政职权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其他     

主要包括: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永州日报》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本机关受理现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填写《申请表》。    

2)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  http://www.lst.gov.cn/lstsfj/zwgk/lstzwgkList.shtml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永州市冷水滩区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冷水滩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冷水滩区珍珠路与湖塘路交叉口(林海春天小区对面)406

办公电话:0746-8219186

邮政编码:425000    

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冷水滩区珍珠路与湖塘路交叉口(林海春天小区对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46-8219148    

传真:0746-8219148    

邮政编码:425000    

电子邮箱:lstsfj@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

            2024年0509日

主办: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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