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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3-06645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4-19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冷水滩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冷政发〔2022〕3号)
文号 : 冷政发〔2022〕3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冷水滩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冷政发〔2022〕3号)
2022-04-19           来源: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LSTDR-2022-00002

冷政发〔20223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州市冷水滩区促进市场主体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州市冷水滩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2022年415     


永州市冷水滩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永政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顺应“市区一体化”发展大势,深入实施“开放兴区、产业强区、生态立区、实体富民”四大战略,加快推进“五区”建设,全力打造市域“一核两轴三圈”区域经济格局核心增长极,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以赶考的姿态坚决扛起永州高质量发展主战场的使命和担当,跑好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冷水滩的“第一棒”。

二、发展目标

(一)增主体。2022年底,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到80489户11487户,其中企业18404户4567户;到2025年末,发展到118578户,49576户,其中企业27743户13906户各乡镇、街道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见附件2,各区直单位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见附件3。

(二)扩主体。2025年末,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达到75户、68户、47户、14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达到130户、70户、62户。

(三)强主体。2025年末,全区新增上市公司1家,新增股改企业4家,新增挂牌企业4家,省上市后备企业5家,市上市后备企业10家。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级20家以上,争取省级单项冠军企业每年1家以上、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五年1家以上,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85家。

(四)活主体。“十四五”期间全区市场主体年报率稳定在85%以上,其中企业年报率稳定在90%以上。

(五)优环境。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市场主体培育

1.实施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建立全区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打造一批专注细分市场、技术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抵抗风险能力强的“单项冠军”。到2025年,实现省级单项冠军企业每年1户以上、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五年1户以上。建立“小巨人”企业储备库,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到2022年底,全区国家级、省级“小巨人”分别达到1户、14户;到2025年末,分别达到3户、20户(区科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大力促进外资外贸企业发展。聚焦国内外500强、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和央企、国企,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轻纺箱包制鞋、新材料等6大制造业产业链,重点引进产业链、价值链上的高端企业和项目。促进外贸实体企业发展,建立外贸骨干企业名录,完善引进支持政策,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外贸产业集群,每年至少引进1个进出口超100万美元的生产型外贸企业、实现破零倍增企业20家以上。2022年,全区外贸实绩企业达到46家;到2025年末,发展到62家。(区商务局牵头,高科园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农村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以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以“六大强农”行动为抓手,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培育一批持续发展好、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联农带农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60个、家庭农场500个以上。2022年,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0户;到2025年末,全区达到75户,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个、省级龙头企业21个、市级龙头企业52个以上,培育10亿级农业企业1户。(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行动。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为主体,构建科技型企业培育梯队。2022年,全区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75户;到2025年末,达到85户。大力推进以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等为主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2022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65户;到2025年末,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户,新建科技创新平台5个以上。区科工信局牵头,发改财政局、高科园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1.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建立冷水滩区“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扶持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为企业。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依法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2022年,全区“个转企”64户;到2025年,达到260户。(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冷水滩公安分局、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四上”企业培育行动。一是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到2022年底,全区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以上力争2025年末,达到20家以上。加快“小升规”步伐,以营业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对规模以上在库企业的监测,精准定位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且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确保全区年退库企业在5家以内。(区科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培育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实施企业注册地迁入奖励、迁入企业产值贡献奖励和迁入企业税收贡献奖励制度。2022年,全区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达到50家;到2025年末,达到68家。(区住建局牵头,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实行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设企业抓跟踪,培育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中小商贸企业。2022年,全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127家;到2025年末,达到146家。(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类建立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全区每年在上年度保有量的基础上增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户,到2025年末达到47户。(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上市企业”培育行动。大力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暨“园区扫盲”行动计划(2022-2026年),由区金融办、高科园牵头,其中区金融办主要负责对接省、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高科园和相关部门,联系企业上市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培训调研等相关工作;高科园主要负责上市后备企业的筛选、宣传、动员、培育、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建立区级上市后备资源库。2022年,全区新增股改企业1家,新增挂牌企业1家,省上市后备企业3家,市上市后备企业4家。到2025年末,新增上市公司1家,新增股改企业4家,新增挂牌企业4家,省上市后备企业5家,市上市后备企业10家。(区金融办、高科园牵头,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

1.强化财税金融支持。落实上级直达资金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依法落实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等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落实到位。不断创新和丰富银税合作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推动纳税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增值应用,使更多守信纳税人在银税互动合作模式中受益。(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牵头,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纾困解难力度。巩固“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成果,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名录库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政策措施的有效性。用好“信易贷”“潇湘财银贷”等平台和工具,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知识产权、仓单、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票据等抵质押信贷产品,拓展抵质押范围,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依法建立产融合作制造业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对于重点支持企业执行优惠贷款利率。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区金融办牵头,发改局、区科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及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转供电价格管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整治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发改局、区科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做好能源协调和能源调度供应,确保煤、电、油、气、运安全稳定供应,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场预期减弱。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发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区科工信局、人社局、区金融办、区供销社、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贯彻实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推选行政效能“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兑现各项惠企政策。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冷水滩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区工商联、税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区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拓展“一业一照”改革,探索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探索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改革。优化简易注销制度,探索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市场监管局牵头,人民法院、司法局、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冷水滩公安分局人社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区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废除与企业性质、属地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落实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的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常态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信用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人民法院、检察院、金融办、发改局、司法局、冷水滩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冷水滩大队、卫健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区级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推进机制”),由区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召集人,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区市场监管局,地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把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等指标牵头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分工和目标清单,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市层面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和鼓励发展措施,制定出台本部门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年度、分解到地区。其他相关责任单位也要制定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深入实施和任务完成。(具体清单详见附件4)

(三)强化督导考核。推进机制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17项指标由区直各指标牵头部门负责报送,推进机制办公室负责对综合月报、综合年报汇总填报。实行一月一调度,区直各牵头部门分别调度指标进展情况,由区推进机制办汇总通报;实行一季一讲评,列入区政府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内容;纳入对乡镇街道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区直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1.冷水滩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2.冷水滩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3.区直单位2022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4.冷水滩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方案清单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武部,纪委监委

      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5日印发  

附件1

冷水滩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指标类型

2021年

2022年

2025年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以下均含各乡镇街道)

市场主体(户)

69002

80489

118578

市场

监管局

发改冷水滩公安分局区科工信财政人社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企业(户)

13837

18404

27743

个转企(户)

64

260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户)

50

75

农业农村局

区科工信商务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户)

44

50

68

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水利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户)

40

41

47

工信局住建交通运输局商务文旅体局区金融办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户)

121

127

146

发改

外贸实绩企业(户)

39

46

62

高科园等

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

0

11

20

区科工信局

发改

千亿级企业(户)

0

0

0

区财政局、区工商联等

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户)

0

1

3

省级小巨人企业(户)

10

14

20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个)

0

0

1

发改工商联等

高新技术企业(户)

59

65

70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高科园、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

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户)

40

75

85

上市公司(户)

0

0

1

区金融办、高科园

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股改挂牌企业(户)

4

5

7


附件2

冷水滩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个体工商户新增(户)

企业新增(户)

个转企新增(户)

2022年

2025年

2022年

2025年

2022年

2025年

凤凰街道

1242

4205

712

2147

8

33

菱角山街道

975

3301

587

1770

8

33

梅湾街道

1362

4611

746

2249

7

28

曲河街道

1418

4801

722

2177

8

33

珊瑚街道

1087

3680

514

1550

5

20

梧桐街道

1622

5491

538

1623

8

33

肖家园街道

1022

3460

190

573

6

24

杨家桥街道

630

2133

187

564

4

16

上岭桥镇

245

829

112

338

1

4

伊塘镇

225

762

112

338

1

4

岚角山街道

116

393

42

127

1

4

蔡市镇

116

393

32

96

1

4

黄阳司镇

123

416

27

81

1

4

牛角坝镇

62

210

15

45

1

4

高溪市镇

62

210

15

45

1

4

普利桥镇

115

389

29

87

1

4

花桥街道

57

193

16

48

1

4

杨村甸乡

57

193

16

48

1

4

高科园

/

/

60

180

/

/

总计

10536

35670

4672

14086

64

260


附件3

区直单位2022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

任务分解表

区直单位

市场主体(户)

企业(户)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区农业农村局

2140

2496

1056

1405

区发改局

2797

3263

717

954

区住建局

2628

3066

2488

2909

区市场监管局

41912

48890

3114

4142

区交通运输局

5605

6538

287

382

区科工信局

1870

2181

1400

1662

区金融办

74

86

73

85

区商务局

2304

2688

1627

1964

区水利局

96

112

88

104

区卫健局

3013

3515

121

161

区文旅体局

524

611

319

394

合计

62963

73446

11290

14162

统计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

农、林、牧、渔业

区发改局

制造业

区住建局

建筑业

房地产业

区市场监管局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区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区科工信局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区金融办

金融业

区商务局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区水利局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区卫健局

理发及美容服务

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

卫生和社会工作

区文旅体局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附件4

冷水滩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方案清单

单位分类

单位名单

需制订的方案内容

协调机制

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

《永州市冷水滩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有数据指标任务的直部门(共7个)

区科工信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方案(包括数据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其他直相关单位(共22个)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冷水滩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旅体局、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冷水滩大队、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供销社、区工商联、区税务局、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国网冷水滩供电公司、潇湘兴业公司高科园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分工,制定具体政策措施

乡镇街道(共18个)

梅湾街道、菱角山街道、肖家园街道、杨家桥街道、凤凰街道、梧桐街道、珊瑚街道、曲河街道、岚角山街道、花桥街道、普利桥镇、牛角坝镇、高溪市镇、黄阳司镇、上岭桥镇、伊塘镇、蔡市镇、杨村甸乡

实施方案(包括数据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解、保障措施和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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